Mon -Fri 09:00-18:00
T : +886-4-24716783
F : +886-4-24716793
info@junrui.com.tw
A7: 申請專利之發明未構成先前技術的一部分時,稱該發明具新穎性。專利法所稱之先前技術,係指申請前已見於刊物、已公開實施或已為公眾所知悉之技術。新穎性係取得發明專利的要件之一,申請專利之發明是否具新穎性,通常於其具產業利用性之後始予審查;若經審查認定該發明不具新穎性,不得予以專利。
資料來源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