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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0: 商標審查係採逐案審查為原則,如甲曾出具同意書同意申請在後的乙商標註冊,嗣後甲另案再申請的商標,若與乙商標有混淆誤認之虞時,仍須徵得乙案商標權人的同意,始得核准註冊(商施33 )。
資料來源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