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4: 圖像設計是專利法(第121條第2項)所指「應用於物品之電腦圖像(Computer-Generated Icons)及圖形化使用者介面設計(Graphical User Interface, GUI)」之簡稱。電腦圖像及圖形化使用者介面是指一種透過電腦程式產品所產生,並可藉由各種電子裝置之顯示器顯現或投射產生的二維或三維之虛擬形。一般來說電腦圖像是指單一的圖像單元,圖形化使用者介面則可由數個圖像單元及其背景所構成之整體畫面。
資料來源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A14: 圖像設計是專利法(第121條第2項)所指「應用於物品之電腦圖像(Computer-Generated Icons)及圖形化使用者介面設計(Graphical User Interface, GUI)」之簡稱。電腦圖像及圖形化使用者介面是指一種透過電腦程式產品所產生,並可藉由各種電子裝置之顯示器顯現或投射產生的二維或三維之虛擬形。一般來說電腦圖像是指單一的圖像單元,圖形化使用者介面則可由數個圖像單元及其背景所構成之整體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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