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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睿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

【專利問答】何謂AEP加速審查?如何申請?

答 :

為縮短發明專利申請案等待審查時間,如符合下列4種事由之一者,專利申請人得申請(僅有專利申請人得提出申請)「發明專利加速審查)(Accelerated Examination Program (AEP))」。依據不同申請加速審查之事由,審查結果通知(審查意見通知函、最後通知或審定書)的時間分別如下:

  1. 主張「外國對應申請案經外國專利局實體審查而核准者」(申請事由1),本局會在申請人齊備相關文件後6 個月內發出審查結果通知。
  2. 主張「外國對應申請案經美日歐專利局核發審查意見通知書及檢索報告但尚未審定者」(申請事由2),本局審查結果通知時間將視不同情況而有不同。倘申請人提出之外國專利案申請專利範圍與向本局提出申請案之申請專利範圍間無差異,本局將在相關文件齊備後6 個月內發出審查結果通知;倘申請專利範圍間有差異者,前述6 個月將延為9個月內發出審查結果通知。
  3. 主張「為商業上之實施所必要者」(申請事由3),本局會在申請人齊備相關文件後6 個月內發出審查結果通知。
  4. 主張「所請發明為綠色技術相關者」(申請事由4),本局會在申請人齊備相關文件後6個月內發出審查結果通知。

再依據本所實際案例說明,註冊第I857932號之發明專利案的申請歷程如下,也就是說 : 原本發明專利取得專利權從提出實體審查後平均審結期間為21個月,而本案提出加速審查從申請日至取得發明專利權僅6個月,發明專利的審查時程大幅提升,最重要的是仍可在優先權期間內到外國主張優先權。因此,發明專利申請案提出加速審查程序是非常值得投資的事。

申請日(同時提實審) : 2024年05月27日

提出加速審查(事由3) : 2024年06月03日

收到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核准審定) : 2024年08月23日

公告日 : 2024年10月01日

資料來源 : 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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